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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陈小学 法制副校长制度
2019-10-09 18:11:24   来源:   点击:

   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、政策,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、安全工作。我校实行法制副校长制度,法制副校长履行以下职责。

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、政策,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安全工作,把法制教育、素质教育、纪律教育纳入教学规划,弘扬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,加强校园民主与法制建设。

二、参与研究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计划。

三、指导学校经常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,每学期不少于1次。

四、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检查,加强学校内部治安防范工作。积极参与对学校内部矛盾的处理,协助学校建立安全保卫机构,对保卫人员进行培训,完善健全管理制度,排查隐患,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杜绝各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。

五、维护学校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,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的治安、交通环境整治,及时消除学校周边不良环境对学生的影响。

六、积极协调公安内部对学校案件的处理,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和严控辍学生、劣迹生、留守生违法犯罪。协助学校做好问题学生转化工作。

七、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,确保和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。

八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学生家长会,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,有效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。

九、经常保持和学校相互联系,互相沟通情况,共同研究治安防范和治理工作,实现校园及周边环境长治久安。

十、协助学校开展好“平安创建”、“和谐校园”、“警校共建”等活动,大力弘扬正气,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积极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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